2024年4月,歐盟委員會發布《海運業碳減排條例》修正案,明確2027年1月1日起,所有進入歐盟成員國港口的5000GT以上商船(含集裝箱船、散貨船),在靠港停泊超過2小時必須使用岸電(優先交流低壓岸電,高壓岸電作為補充);2029年起擴展至2000GT以上船舶。為配合政策落地,歐盟同步撥款50億歐元補貼港口岸電改造,重點支持交流岸電樁的“船-岸兼容”升級——要求樁體適配90%以上現有商船的AC440V/60Hz電源接口,且具備“即插即充+遠程計量”功能。
目前鹿特丹港、漢堡港已啟動120套交流岸電樁的招標,中國企業(如國電南瑞、許繼電氣)憑借“低成本+高兼容性”方案入圍候選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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